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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操作规程
针对采购预算及项目特点,竞争性谈判采购划分为由用户自行组织和采购中心统一组织两种形式。
用户自行组织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操作规程
一、用户应提供的资料:
1、《珠海市政府采购项目登记表》;
2、《详细技术需求表》,内容包括:采购品目(品牌)、数量、详细技术参数、规格、配置、型号、功能与作用的详细描述及预算金额等。
3、如属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不超过伍万元的货物类及服务类项目或预算金额不超过拾万元的工程类项目,须提交三个以上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交采购中心核价。
二、办理时限:
3-5个工作日
三、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珠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试行)》;
3、《珠海市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四、办理程序:
1、用户提交申购,采购中心确定采购方式。
2、采购单位成立包括专家在内的谈判小组,与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谈判,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
3、采购单位将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资料交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4、采购单位根据符合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结果通知书》。
五、责任部门:采购部。
采购中心统一组织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操作规程
一、用户提供的资料
1、《珠海市政府采购项目登记表》;
2、《详细技术需求表》,内容包括:采购品目(品牌)、数量、详细技术参数、规格、配置、型号、功能与作用的详细描述及预算金额等。
3、如属工程类采购,还需提供设计图纸及工程造价部门编制的预算书。
4、资金落实证明。
二、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珠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试行)》;
3、《珠海市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三、办理时限
9个工作日
四、办理程序
1、 用户提交《珠海市政府采购项目登记表》、《详细技术需求表》、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造价部门编制的预算书及采购资金落实的证明。
2、 采购中心在“珠海采购网”上发布采购公告。
3、采购信息在“珠海采购网”上公布3-5个工作日;
4、采购中心组织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5、采购中心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定标标准等事项。
6、谈判小组集中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7、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8、采购中心在“珠海采购网”上公示预中标结果3个日历日;
9、公示期内无异议的,采购中心填发“中标结果通知书”;
10、用户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11、用户与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
12、采购中心监督合同的履行;
13、用户组织合同验收;
14、采购中心或市国库支付中心统一结算。
五、责任部门:采购部
地址: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30号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2538221 2538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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