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方式 |
业务受理范围 |
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统一结算 |
受理该中心统管账户的市直各单位的采购结算业务 |
区统一结算 |
受理各行政区所辖采购单位的采购结算业务 |
用户自行结算 |
受理该采购单位零星、小额采购结算(1万元以下) |
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结算 |
受理未纳入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或各区统管单位的采购结算业务(即申购单上结算方式确认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结算”) |
说明:
1、凡是申购单上结算方式确定为“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统一结算”或“区统一结算”或“用户自行结算”的采购,各采购单位依据采购结果到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或区财政部门(会计结算中心)或本单位按相应的报账程序办理支付手续。具体程序各采购单位可咨询受理结算部门。
2、凡是申购单上结算方式确定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结算”的采购,各采购单位依据以下流程办理支付手续。
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结算流程
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结算支付形式 |
转账支付 |
货物、工程、服务类采购款预付、结算、质量保证金支付 |
项目履约保证金收付 |
网上采购会员保证金收付 |
采购卡支付 |
公务车辆经费结算(定点加油、保险、维修) |
定点公务印刷结算 |
◆政府采购结算分为转账支付和采购卡支付两种形式。
货物、工程、服务类采购款的预付、结算、质量保证金支付和项目履约保证金、网上采购会员保证金收付采取转账支付方式,定点服务类采购(包括公务车定点加油、保险、维修及定点公务印刷)采取采购卡支付方式。
一、转账支付
(一)货物、工程、服务类采购款预付、结算、质量保证金支付
1、办理网上申购
采购单位按我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登陆珠海市政府采购网(www.cngpc.com)在线办理采购申购. (采购单位应在申购前确保该项采购资金已落实到位.避免出现支付时资金短缺引发经济纠纷.)
2、组织采购
市政府采购中心依据有关规定确定采购方式、组织形式、结算方式,并执行采购。
3、采购资金落实
结算方式确定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结算”的申购单,采购单位应在采购前或确定采购结果后,及时将采购资金从部门经费账户转入市政府采购中心结算专户。
收款账号 |
44001648735050394852 |
户 名 |
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
开 户 行 |
建设银行珠海市分行 |
各单位划款时务必在进账单上注明采购申购单编号 ,单位代码 。
咨询电话:2538232, 2538239。
4、办理采购资金支付
采购资金到账后受理采购款预付、结算、质量保证金支付。
(1)预付货款。用户需提供以下资料,经采购中心审核无误后按相应合同条款预付:
a.预付款通知书(原件,采购单位填写并盖章),标准格式可从www.cngpc.com首页相关表格栏下载.
b.采购合同;
c.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
d.政府采购申购单.
(2)验收结算。用户需提供以下资料,经过采购中心审核无误后按相应合同条款付款:
a.《政府采购验收报告》第二联(原件,采购单位填写并盖章);
b.发票报销联复印件;
c.采购合同;
d.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
e.政府采购申购单.
(3)合同质量保证金(余款)支付。用户需提供以下资料,经过采购中心审核无误后按相应合同条款付款:
a.合同余款支付通知书(原件、采购单位填写并盖章,表格下载地址www.cngpc.com)
b. 采购合同;
c. 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
d. 政府采购申购单.
5、项目履约保证金收退
(1)、项目履约保证金收取:
通过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采购,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见证前及时将项目履约保证金划至市政府采购中心结算账户:
收款账号 |
44001648735050394852 |
户 名 |
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
开 户 行 |
建设银行珠海市分行 |
注意事项:
1、请转账支付
2、划款时请务必在进账单上注明申购单编号。
(2)、项目履约保证金退回
采购项目验收合格、结算付款后,由采购单位依据合同或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向市政府采购中心出函提示退回原中标供应商项目履约保证金。所需书面资料如下:
a.履约保证金退款通知书(原件,采购单位填写并盖章,可从www.cngpc.com下载);
b.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6、网上采购会员保证金收付
(1)网上会员保证金收取:供应商成功申请为珠海市政府采购网上询价采购会员并签定预交保证金协议后,应及时将会员保证金从公司账户转至该协议所提供的银行账号.采购中心收妥后将在采购网上确认,以确保该会员供应商能够在网上参与报价.
(2) 网上采购会员保证金退回:原会员供应商如因各种原因需退出珠海市政府采购网上询价会员,应提交退出会员申表(申请电话:0756-2538231),经采购中心确认协议期内没有发生违规记录且所中标合同已执行完毕,可退回会员保证金。
二、采购卡支付
(一)公务印刷结算流程
1、用户将印刷款项划至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无需办理采购登记):
收款账号 |
44001642035053001567 |
户 名 |
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
开 户 行 |
建设银行珠海市分行 |
注意事项: 请务必在进账单上注明单位代码(6位)和款项用途(印刷)
2、采购单位选择某一定点公务印刷厂印刷,验收印刷品后用本单位公务印刷卡在该厂POS机上刷卡支付。
如果采购单位没有开设公务印刷卡,可从www.cngpc.com首页相关表格栏下载开卡申请表办卡。
(二)车辆经费结算流程
1、财政供给车辆
(1)经费管理:财政供给车辆按汽车全年25000元,摩托车全年3000元统筹使用。采购单位在年度财政车辆经费指标下拨后,按本单位车辆经费使用情况及时将经费划拨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卡专户。
| 收款账号 |
44001642035053001567 |
户 名 |
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
开 户 行 |
建设银行珠海市分行 |
注意事项:划款时请务必在进账单上注明采购单位代码(6位)、款项来源(财政)、用途(加油、保险、维修)。
说明:各车加油标准限额已由用户在年初核定,一般不轻易改动,如确实需要调整,可由采购单位出具限额调整证明予以调整,同时对项目资金进行调整。(表格下载地址:www.cngpc.com首页相关表格栏下载)。
(2)消费:
a.车辆加油:用车人直接在定点油站严格对车牌号、对卡号刷卡消费。
b.车辆保险:用户在定点保险公司签定保险合同后,由保险公司定期与采购中心核对后结算。(保险咨询电话:2538233、2538187)
c.车辆维修
财政车辆维修经费集中在用户指定的机动卡上,用户发生维修时需拿该指定机动卡到定点维修厂刷卡消费,如财政核定经费不足,可由用户自筹资金划款补足,并用非财政机动卡刷卡消费超财政拨款部分。
2、自筹资金供给车辆
(1)经费划拨:用户根据本单位用油或买保险或维修情况,从单位账户或会计结算中心将款项划至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采购卡专户。
| 收款账号 |
44001642035053001567 |
户 名 |
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
开 户 行 |
建设银行珠海市分行 |
注意事项:划款时请务必在进账单上注明采购单位代码(6位)、款项来源(非财政)、用途(加油、保险、维修)。
(2)消费:
a.车辆加油:用车人直接在定点油站严格对车牌号、对卡号刷卡消费。
b.车辆保险:用户在定点保险公司签定保险合同后,由保险公司定期与采购中心核对后结算。(保险咨询电话:2538233、2538187)
c.车辆维修
车辆维修经费集中在用户指定的机动卡上,用户发生维修时需拿该指定机动卡到定点维修厂刷卡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