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广东省珠海市签署:
甲方: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乙方:
鉴于:
经初步审查乙方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甲方认为乙方符合《珠海市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条件,可取得会员资格,参加网上政府采购活动。
为明确双方在网上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承诺自觉遵守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政府采购网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乙方提交给甲方的资质证明材料,由甲方全部输入政府网上采购供应商数据库,在珠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伍仟元作为政府采购网上会员保证金(含网上询价采购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保证金数额。
乙方退出采购会员或本协议有效期满,甲方无息退还保证金。
保证金帐户如下:
开户单位名称: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珠海市分行
账 号:44001648735050394852
注:汇款时务必注明汇款用途为“预交保证金”。
第四条 乙方交纳保证金后,本协议有效期内参加甲方组织的网上询价采购活动时,不再另交投标保证金,中标后不再另交履约保证金(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和单一来源采购另按采购文件的约定执行)。
第五条 甲方负责在网上政府采购系统发布采购信息,按相关规定进行评标、定标,并发布预中标和中标公告。
第六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采购公告信息的网上查询、网上报价、网上撤标、查看中标状态等功能操作权限。乙方对自己的用户名及登录密码负保密责任,因密码被盗用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在网上政府采购过程中,如甲方计算机网络系统遇到下述意外情形而又无法妥善解决的,正在进行的网上采购无效,双方均无须承担责任。待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由甲方重新组织采购:
(1) 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采购系统;
(2) 网上采购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的操作;
(3) 网上采购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 病毒发作;
(5) 其他无法保证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意外情况。
第八条 乙方通过网上采购程序提交的投标报价文件等电子文件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则视为无效投标,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参与网上询价采购活动时,若对采购单位的询价采购文件有质疑,则必须于网上投标报价开始时间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文件需加盖乙方公章。
第十条 乙方进行网上投标报价时,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单位的询价采购文件要求逐条进行响应,若不能响应或不能完全响应的,则必须在投标报价文件中明确提出偏离程度说明。若乙方投标报价文件中没有偏离说明的,则视为乙方完全响应采购单位的询价采购文件中的所有要约条件。
第十一条 甲方确认中标结果后,若乙方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在甲方公示中标结果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质疑,质疑函必须加盖乙方公章,并随函一并提交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且质疑函与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传真件无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受理质疑。
第十二条 乙方中标以后,应严格按照《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中标结果通知书》及采购单位的询价采购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报价响应文件的要求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向采购单位提供货物或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货,否则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第十五条第(6)款的情形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 甲方利用其政府采购网的评价体系,通过用户对每一单采购项目的满意度综合评价来对乙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商业行为作出评价,该评价结果是即时和透明的,直接影响到网上采购用户对乙方的信任和满意。
第十四条 甲方负责监督乙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参与网上政府采购,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处罚:
(1)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政府采购网上会员资格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或串通其它供应商的;
(3) 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
(4) 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投标报价的;
(5) 取得预中标商资格后,非因不可抗力而放弃的;
(6)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采购合同或拒绝履约的;
(7) 拒绝接受甲方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
(8) 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情形。
第十六条 对乙方于本协议第十五条项下的违规/违约行为,除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外,甲方还有权选择下列一项或数项处罚方式:
(1)责令按照合同条款或承诺履约;
(2)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会员保证金;
(3)在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其违约行为及处理结果;
(4)取消网上政府采购会员资格;
(5)列入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黑名单榜,限期不准进入珠海市政府采购市场。
第十七条 乙方发生本协议第十五条项下违规/违约行为之一的,除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外,甲方还有权按乙方交纳会员保证金总额的10%收取违约金,该违约金直接从会员保证金中扣收;乙方发生本协议第十五条项下违规/违约行为累计达三次以上(含三次),甲方将没收乙方交纳的全部会员保证金,及取消乙方网上政府采购会员资格,列入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黑名单榜,并限期不准进入珠海市政府采购市场。
第十八条 在乙方未补足会员保证金之前,甲方有权暂停乙方参与网上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待乙方补齐会员保证金且符合参加政府采购的其它要求后再予以恢复参与资格。
第十九条 因乙方违规/违约行为给甲方、采购单位或其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退出采购会员或被取消会员资格时止。
甲方: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乙方: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 地址: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0756-2538231、2538229 电话:
传真: 2538228 传真:
邮政编码:519000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珠海市分行 开户银行:
账号:44001648735050394852 账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