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会员注册
关于我们
解决方案 帮助指南
加入收藏夹
将本站设为首页
2002年04月16日
 
 07年公务出境定点旅行社通知
 08年公务车定点保险通知
 06年公务车定点加油通知
 06年公务定点印刷通知
 06年公务车协议维修通知
 06年公务车轮胎蓄电池通知
 网上政府采购流程示意图
 采购单位询价操作手册
 形成采购单时间安排表
 网站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试行网上政府采购通知
 采购单位信息员登记表
 特殊情况采购方式申请表
 单位代码用户名密码说明
 请点击这里下载


文 件

珠财采购〔2006〕13号



关于2006-2007年度公务印刷品定点印刷服务采购的通知


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区(经济功能区),各镇(街道办):

  我市2006-2007年度公务定点印刷服务采购招标工作已经结束。经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珠海市日强印刷有限公司等15家印刷企业成为我市2006-2007年度公务定点印刷供应商(以下简称“定点供应商”),定点供应商名称详见《2006-2007年度公务定点印刷供应商一览表》(附件1)。为使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期限
  (一)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区(经济功能区)、各镇(街道办)(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组织的公务印刷品,除涉密文件及名片之外,全部纳入本次公务定点印刷服务采购的范围。
  (二)本次公务定点印刷服务采购的期限自2006年9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
  二、政府采购印刷品种类
  政府采购印刷品种类共分六大类:文头纸类、文件资料类、表格类、票据类、书本类和信封类。各类印刷品的具体品目和价格见《2006-2007年度公务定点印刷价格一览表》(附件2)。
  三、定点印刷程序
  (一)采购单位必须在经费已经落实和足够的情况下,办理有关付印手续。各采购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印刷需求以及各印刷企业的特色,在定点供应商中按规定程序选定承印供应商。
  采购单位按下列程序择优选择承印供应商:
  1. 对单次印刷费用在5万元以下的,采购单位可直接从附件2中选择定点供应商报价并确认价格。
  2. 对单次印刷费用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10万元以下的,采购单位应从附件1中选择三家以上定点供应商进行竞价(以下简称“二次竞价”)。二次竞价的印刷品标的应相同,按报价最低的原则选择承印供应商。二次竞价报价单的格式见《珠海市公务定点印刷竞价报价单》(附件3)。
  3.对单次印刷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含10万元),由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二次竞价。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竞价后出具成交结果通知书。
  (二)在本次定点印刷招标中已确定了155种印刷品价格(见附件2)。如果定点供应商所报印刷品单价高于其在附件2中的投标单价,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印刷费用,并上报市政府采购中心按合同相关条款对其进行处罚。
  对于本次招标规定的155种类型(规格)以外的印刷品,定点供应商应出具相应增加印刷品的名称、类型、规格、单价等说明材料,报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确认。市政府采购中心将确认后的印刷品新类型(规格)价格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并在珠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相应增加附件2的印刷品类型(规格)和价格。采购单位印制155种类型(规格)以外的印刷品,仍按上述程序择优选择承印供应商。
  (三)采购单位应对定点供应商在承印前的报价和版样进行签字确认。对已印刷完毕的印刷品,应办理验收、结算手续。
  四、验收标准
印刷品符合采购单位要求,内容无误,纸张平滑,墨色均匀,页码正对,左右居中,尺寸划一,装订整齐,包装结实,标签准确。
  五、结算办法及资金划拨方式
  (一)采购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文件附件2和网上公布新增印刷品类型(规格)的价格或二次竞价的价格进行结算, 不得让定点供应商另外计费。
  (二)印刷费支付分两种情况:一是对于已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的采购单位,由采购单位按财政有关资金支付规定直接向承印商支付印刷费;二是对于没有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的采购单位,先由采购单位将印刷费如数划入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资金专用账户(户名: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信用卡部 账号:5324 2636 9889 6018划款时在进账单资金用途栏目注明采购单位代码和“印刷费”等内容),再由市政府采购中心代收代支结算印刷费。
  (三)对于2006年9月1日之前签订的公务印刷合同,仍按原规定通过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资金专户进行结算。
  六、相关规定和要求
  (一)公务印刷品实行定点印刷旨在规范公务印刷经费支出,堵塞公务印刷中的漏洞,促进廉政建设,同时提高公务印刷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公务定点印刷规定,出现化整为零、规避定点采购、与供应商串通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纪律责任。
  (二)市政府采购中心采取随机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定点供应商进行监督检查。各定点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公务印刷业务实行计算机管理,建立公务印刷档案,及时上报市政府采购中心承印统计资料。
  (三)承印单位和个人如果发现定点供应商有违反印刷协议等问题,应立即向市政府采购中心举报。任何一家定点供应商在承印服务合同期间内出现违约行为,经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调查属实,由市政府采购中心按合同违约条款对其进行处罚;违约情况严重的,取消其定点供应商资格。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市政府采购中心等相关部门反映,以便及时改进和完善。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2510359、2510762,传真:2510575;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2538248、2538252,传真:2538228。相关资料和表格可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站(http://zhuhai.gdgpo.com)或者在珠海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ngpc.com)相关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附件:
  1. 2006-2007年度公务定点印刷供应商一览表
  2. 2006-2007年度公务定点印刷价格一览表
  3. 珠海市公务定点印刷竞价报价单

备注:附件可从文件头“请点击这里下载”处点击下载。

珠海市财政局  
珠海市监察局  
珠海市审计局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六年八月十五日

主题词:政府采购 公务印刷品△ 定点印刷 通知
抄送:罗春柏副书记,冼文常务副市长,何宁卡常务副市长。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
   市政协办,市纪委办,市机关事 务管理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市政
   府采购中心。各定点印刷供应商。
 
版权声明 | 联系方法 | 刊登广告 | 浏览帮助 | 关于中采网 | 友情链接 | 发表意见 | 友情链接 |用户手册下载
中采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cngpc.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