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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文件

珠管字〔2002〕31号


关于试行网上政府采购的通知

各区(功能区),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党群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各镇(街道办):
  为充分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简化办事手续,提高采购效率,实现优质服务,根据《珠海市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珠管字〔2002〕23号),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从二○○二年八月中下旬起,在全市试行网上政府采购,即:通过珠海政府采购网,实现采购单位、采购中心、供应商共享同一平台,实现全面、全程联网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网上政府采购的范围
  网上政府采购范围包括《珠海市政府采购目录》(珠管字[1998]025号)所规定的货物、服务和工程三大类。网上政府采购初期以标准化的通用类商品为主,如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办公用纸、空调等货物为试点,按照"先易后难、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扩大网上采购范围。
  二、 纳入网上政府采购的采购单位
  原则上实行财政预算管理的市直、区(含功能区)、镇(街道办)各采购单位全覆盖。市直采购单位必须在8月底前全部纳入;具备条件的区、镇与市直单位同步,尚不具备条件的暂缓,但必须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现联网,参与网上政府采购。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根据进展,逐步不再受理只以书面形式报送的《珠海市政府采购登记表》。
  三、网上政府采购的操作规程
  (一)网上报送政府采购登记表
  各采购单位只需向市政府采购中心填报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采购单位及网上采购信息员登记表》(见附件一,可以从市政府采购中心办事窗口领取或者从珠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cngpc.com下载),就可以网上提交《珠海市政府采购登记表》。现阶段,书面形式的《珠海市政府采购登记表》(见附件二)必须同时报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为确保落实政府采购资金,凡属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的采购款,各采购单位必须将财政部门出具的财政资金批复函一并传真至市政府采购中心结算部,传真号码:2121378。
书面形式的《珠海市政府采购登记表》和财政资金批复函原件,可以随时报送市政府采购中心,也可于每月底将该月发生了的集中报送一次,但是每年六月底前必须报送上半年发生的、十二月底前必须报送下半年发生的《珠海市政府采购登记表》。
  (二)网上受理采购登记及发布采购信息
  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受理各采购单位的《珠海市政府采购登记表》后,将根据财政部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对各采购单位网上提交的采购项目进行分类汇总,合并采购,以实现规模效应,降低采购成本。市政府采购中心将通过"珠海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有关的政策法规以及各类采购信息,包括品目分类、参考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要求、数量、参考单价(最高限价)等。
为从体制上杜绝政府采购可能出现的价格高和质量差的现象,各采购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参考品牌和参考单价。市政府采购中心将采购单位所列的"参考品牌、技术性能"作为"底线",将采购单位所列的"参考单价(最高限价)"作为"顶线",全面实行"质量保底、价格封顶"制度。凡是采购结果出现质量性能低于参考品牌的,或者价格高于参考单价的,一律无效。
  (三)确定中标供应商
  初选中标供应商。在网上询价采购报价截止后,各采购单位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规定,按"价格+时间"的方式初选中标供应商,当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价格时,按投标时间先后顺序定标,先报价的中标。采购单位在初选中标供应商时,应当成立包括专家在内的询价小组,由询价小组集中研究决定,形成会议纪要并将纪要和初选中标供应商理由报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查。
初选供应商审查。市政府采购中心对采购单位(询价小组)选择的理由及结果进行合法性审查,将审查结果告知所有的投标商,并通过珠海政府采购网进行预中标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确定中标供应商。在公示期内,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对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政府采购中心或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受理部门将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如公示期内未收到有效投诉,则确认中标供应商。
  (四)网上采购过程及结果的查询
  "珠海政府采购网"平台,为采购单位提供随时查看本单位全部的采购清单、供应商报价、网上初选供应商、网上查询办理结果等功能。采购单位还可以网上查看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供应商、商品、价格信息,网上提意见、建议及答疑。
  (五)网上采购行为的监管
  实现阳光下交易和数字化监管,是珠海市政府采购的重要目标。在珠海政府采购平台上所进行的全部操作都将被如实即时记录,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有关信息实时提供给监察、财政、审计等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对违反有关规定的,有关部门将严肃查处。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由于采购均在网上进行,为保证安全、识别身份,采购单位须凭"用户名"和"密码"才能登录珠海市政府采购网(详细说明见附件三《关于采购单位代码、用户名和密码的说明》)。
   2、 为确保网上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办"网上政府采购操作培训班",对各采购单位网上采购信息员进行操作培训。
  四、要求
  实行网上采购是我市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市信息化建设五大骨干工程之一,同时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客观需要。因此,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每个采购单位须落实一名兼职的网上采购信息员(已纳入会计结算中心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网上采购信息员原则上应由报账员兼任),人员要相对固定。具体承办要按《珠海市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珠管字〔2002〕23号)及本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市政府采购中心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
1、 采购单位及网上采购信息员登记表
2、 珠海市政府采购登记表
3、 关于采购单位代码、用户名和密码的说明

                             二○○二年八月八日


主题词: 政府采购 网上采购△ 通知
 抄送: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信息产业局
 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2002年8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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